招标?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JSDY-2023HO4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 为/。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日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1.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21 09:30到2023-04-26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5 14: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5-15 14:00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日编号:JSDY-2023HO41
3、预算金额:共计430万元/年,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投标人每分包按照投标浮动比例进行报价。 投标浮动比例是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周南京市玄武区进香河集贸市场食材的零售价为基准价进 行价格下浮,下浮比例不低于15%。
分包1:猪肉类(按天供应)、牛羊肉类(按天供应)、水果类(按天供应)、豆制品类(按天供 应)、面制品类(按需求供应)、饮料、奶制品类(按需求供应):180)万/年:
分包2:水产类(按天供应)、禽类(按天供应)、半成品(冷冻、速冻等)(按天供应):100万/年:
分包3:蔬菜类(按天供应)、蛋类(按天供应)、粮油类(按需求供应)、干调类、洗涤用品类及 厨房低值易耗品类(按需求供应):150万/年。
4、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分包,每个分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提供食材采购、供应服务,投标人可兼投不可荣中。
5、供货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南京市玄武区九华山88号、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36 号、南京市玄武区东箭道29号。
6、项目周期: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对其一年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达到招标要求 后,如招标人无异议,可续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厦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1.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备案》;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1.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
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四、投标时间
1、投标开始时间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13:30-14: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
3、投标文件份数:
(1)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 版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U盘需标明各投标人单位名称)。
-2)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开标一览表一式陆份,伍份为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材料,壹份另各自单独装在信封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作为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五、其他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18600773263
邮箱:m18600773263@163.com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99378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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