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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局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监管”模式

发布日期:2017-11-18  来源:濮阳市局   浏览次数:1613

濮阳市局投资2200万元建设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解决了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监管工作的权威性,为实现饮食用药安全“智慧监管”积累了经验。

河南食品网讯

  河南食品网讯濮阳市局投资2200万元建设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解决了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监管工作的权威性,为实现饮食用药安全“智慧监管”积累了经验。濮阳市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遵循“统一标准、顶层设计、适度超前、惠民利民、服务发展”原则,采取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数据交换与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系统和新开发系统进行有机整合,通过“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系统数据库实行大统一、大集中模式,在濮阳市局设数据中心机房,9个县(区)局、全市87个乡(镇)所通过配置路由器和网络交换机,统一接入中心机房,实现了市、县、乡三级网络全覆盖。

  一是对食品经营企业强化“智慧监管”。突出食品查询的快捷准确性和上下联动性,强化质量安全的溯源监管。按照“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依托计算机网络,做到监管关口前移,以进货查验、购销台账为主要内容,以食品条形码识别为切入点,以商品信息公开透明为原则,以监管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互动、有效监督为特征,突出即时在线、适时监管等特点,实现了一体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批发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制度,实现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全覆盖。食品批发企业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所申请进入溯源监管平台账号,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将索取的生产厂家证件、合格证明文件上传至食品进货查验数据库,添加下属的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客户资料,然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设定的格式建立进销台账。零售商则只需利用账号登录系统,查看上级供货商给建立的进货台账即可,无需再保存粘贴上级供货商的证照票据,也无需记录进货台账,食品零售企业建账难、保存难、查询难、坚持难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索证索票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2017年,濮阳市局又投资50万元,为部分食品经营企业配备了食品信息查询机70余台,该设备既可实现经营企业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又能满足消费者查询和监督需要,还为食品安全宣传提供了新的平台。同时,为解决小规模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濮阳市局又开发了手机APP客户端,经营者通过账号进入手机APP客户端,扫描食品上的条形码,即可查询本店的进货台账信息。

  二是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智慧监测”。商场超市食品种类及生产批次信息数据量庞大,临期食品清理方面,往往容易出现纰漏。现在利用该系统的临期食品管理模块,每次登陆系统时即提示5天后将要到期的食品,能有效避免出售过期食品。濮阳市局把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34项食品通用检查项目和19项特殊场所和特殊食品检查项目,全部预制到移动执法终端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只需按照对应项点击“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即可,检查完成后提交保存时会按照逻辑关系自动生成检查结果记录表,与配套的便携打印机链接,现场打印出结果签字,自动生成监管信息档案。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时,执法人员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自带的扫描枪,扫描食品条形码,立即显示每批次的进货情况。

  三是对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全程“智慧跟踪”。为了实现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绩效管理,责任可查,濮阳市局开发了基于网格化监管的GIS地理信息系统,自动记录每一位监管人员每天的监管路线和检查企业情况,使监管行为有据可查。各级用户根据权限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功能模块,实时对监管人员的工作进度、监管痕迹进行查看,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对监管责任进行追查。

  四是运用大数据对监管结果进行“智慧分析”。通过对食品信息的统计,可以查询出某种食品某批次在全市范围内的流向分布,对问题食品查处做到有的放矢。在消费者查询时,对于未执行进货查验的食品,系统后台自动记录信息来源,并将该信息发送到监管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上,监管人员在市场检查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最大程度上把假冒伪劣产品围堵和过滤在市场之外。

  至日前,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已将全市1000余家食品批发商、11000余家食品零售商、14万余种食品纳入溯源监管范围,实现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信息化;利用食品生产厂家和食品批发企业建立的销售台账,自动生成零售商和餐饮商户、学校食堂的进货台账,实现“二账合一”;每月销售台账记录的信息达到22万余条,较食品批发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前增加了30% 。(濮阳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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