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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布“三强餐饮公司”“鸽子楼餐饮公司”食材选购相关问题调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濮阳市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2622

11月6日,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关于濮阳市“三强餐饮公司”“鸽子楼餐饮公司”食材选购相关问题的反映材料

河南食品网讯

  河南食品网讯11月6日,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关于濮阳市“三强餐饮公司”“鸽子楼餐饮公司”食材选购相关问题的反映材料,11月9日消费日报网以“暗访河南濮阳鸽子楼一原料屠宰场”为标题披露了相同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食品安全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安排相关县(区)和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市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市三强鸽子店及连锁门店以未经检疫的鸽子为食材问题和“消费日报网”披露的相关问题,11月7日、9日,市食品监督所和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分别对市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和市三强鸽子黄河路安居店、天街店、中原路店、胜利路供应处店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上述5家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从原渠道进货,接受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11月12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又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案件查处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一是由清丰县政府负责,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和县农业畜牧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清丰县双庙乡马家村的鸽子非法屠宰点进行立案查处;市农业畜牧局要成立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二是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安排市食品监督所对市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进行立案查处。三是由华龙区政府负责,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市三强鸽子4家连锁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和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查处进度,依法从严查处。

  11月13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濮政食安办明电﹝2017﹞2号),要求各级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统筹调配力量,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对全市禽类养殖场、屠宰场、禽类加工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健全监管档案,区分风险等级,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禽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自11月1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禽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屠宰加工场、制售(运输)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类、餐饮单位使用禽肉未按规定检疫的、在禽类及其制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后续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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