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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局抽检调味品、肉制品 7批次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6-06-23  浏览次数:198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6年4月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酱油、调味料酒、复合调味料、味精等。

河南食品网讯

  河南食品网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6年4月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酱油、调味料酒、复合调味料、味精等。共抽检调味品样品206批次,涉及16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复合调味料11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6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31%,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抽检酱油48批次、酱类1批次、调味料酒8批次、香辛料类12批次、味精2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依据是《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酱油卫生标准》(GB27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DB31/2002-2012)、《鸡精调味料》(SB/T10371)、《味精卫生标准》(GB2720)、《谷氨酸钠(味精)》(GB/T896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砷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以及山梨酸、苯甲酸、合成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总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品质指标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共13个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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