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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对两家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型商超给予警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来源:洛阳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43387

河南食品网讯

 近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洛阳市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四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大型商超存在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违法行为,市局依法对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市局先后印发《洛阳市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工作方案》,并配套制定《“四化”建设指导手册》,对全市食品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希望广大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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